申报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表和附列资料(表一、表二);
(2)会计报表(按季)
(3)*《普通发票销售明细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附表(20项指标)》:(自2006年所属期起)
(4)*《作废、红字发票原因分析表》
(5)《货物运输发票抵扣清单》;
(6)《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7)《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
(8)《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废旧物资/农业产品收购统计表》、《废旧物资购销存月报表》;(废旧物资经营单位)
(9)《总分支机构税收情况明细表》;(有本地分支机构的纳税人)
(10)《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有异地分支机构的纳税人)
(11)《福利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附表》;(福利企业)
(12)《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和《加油站 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或加油IC卡、《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成品油零售加油站)
(1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已开具的机动车统一发票存根联、《机动车识别代码清单》、《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领用存月报表》;(机动车生产、经销企业)
(14)《废旧物资/农业产品收购统计表》;(农产品加工、经销企业)
(15)《增值税减半征收申报附表》;(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等减半征税企业)
(16)《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实行就地预征的供、发电企业)
注:前面加“*”的表示只需报送电子信息;本清单中未包括出口免抵退企业应报的有关资料。
(二)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报送下列纳税申报资料:
(1)《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2)《金银首饰购货(加工)管理证明单》;
(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报送下列纳税申报资料:
季度申报只需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会计报表。
年度申报需报送以下申报资料:
(1)《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2)《企业所得税项目备案申请表》;
(3)《税收优惠审批文书》;
(4)会计报表;
(5)税务机关要求上报的其他资料。
(四)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办理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报送下列资料:
季度申报只需报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季度所得税申报表》。
年度申报需报送以下申报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附表;
(3)《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报告及年度财务报表》;
(4)《外商投资企业取消审批备案项目清单及其附表》;
(5)《税收优惠审批文书》;
(6)税务机关要求上报的其他资料;